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!:市公园管理中心

关于延续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实施时间的通知

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
经研究,自2025年1月1日起《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》(德住金管办〔2024〕5号)中“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”;《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》(德住金管办〔2024〕6号)中“公积金房屋套数认定标准”两项阶段性政策继续执行,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市公园管理中心

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4年12月31日

本站内容来自用户投稿,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与我们联系删除。联系邮箱:835971066@qq.com

本文链接:http://chpmsc.cn/post/104.html

友情链接: